近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9月6日,工信部就该管理办法再次发布详细解读。
据悉,此次《管理办法》出台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相关企业责任,提出部门协同监管要求,支持技术创新;其次是对企业的技术开发、管理制度建设、产品质量保证及溯源管理等作出规定,确定回收利用要求,梯次利用企业要建立报废梯次产品回收体系,确保报废梯次产品规范回收与合规处置等等。并在总则中提出,“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取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高效梯次利用。”
《管理办法》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梯次利用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在梯次产品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内履行生产者责任,落实相应管理要求;
二、强调产品质量与环保处置,明确梯次利用企业在产品研发、试验验证、生产质量管理、报废回收等方面要求,保障梯次产品电性能和可靠性,以及产品报废后的规范回收处置;
三、强化行业协同发展,对产业链合作、数据共享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出原则性要求,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升整体技术水平;
四、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产品认证等措施推动行业提升梯次产品质量;
五、注重政策联动,与已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的认证制度等形成政策合力。
我国是新能源汽车生产大国、消费大国。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36.6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63.6GWh。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报废期,在政策红利及市场前景的双重驱动下,大量车企及动力电池企业都开始布局电池回收业务。目前,格林美、华友循环及宁德时代旗下的邦普已成为国内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的主要玩家。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兴领域,梯次利用企业主要集中在电池退役量大、技术资源优势明显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为了培育壮大梯次利用骨干企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公告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梯次利用企业名单。
目前,梯次利用检测、拆解、重组利用等技术已较为成熟,电池残值评估、远程监控预警等技术不断优化提升,梯次产品已应用在储能、备电等领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了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梯次产品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全过程相关要求,完善了梯次利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