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日,天赐材料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于近日立案受理,涉案金额预期经济损失8.87亿元与律师费115万元。
本案中,九江天赐将A股另一家锂电材料企业永太科技,以及永太科技同宁德时代的合资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列为了被告,被告包括企业和自然人合计12人。
随后,永太科技回复,公司关注到天赐材料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涉及该案的诉讼材料,且所研发的生产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因此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实际发生诉讼案件的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涉及的被告七郑某龙、被告九李某因侵犯九江天赐的商业秘密,被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2025年2月5日,九江天赐收到《刑事判决书》。其中提到: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处罚金450万元。郑某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处罚金150万元;追缴被告人相关违法所得;禁止李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案涉化工产品生产的相关工作。目前,两被告已提起上诉,该刑事案件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具体来看,李某2017年进入九江天赐工作,曾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生产运营总监、制造部总监等职务,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但其在2021年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伙同郑某龙向浙江研一、永太科技非法披露“双氟磺酰亚胺锂”等产品的核心技术资料,直接导致天赐材料独家技术秘密外泄。
分析人士指出,此案再次暴露出锂电池行业知识产权、商业窃密案频发的乱象。天赐材料董事长徐金富曾直言,“企业面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