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工信部对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3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二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予以公告。
在第39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的新产品中,通过申报的燃料电池产品共6户车企8个型号6家燃料电池配套商,具体情况参见图表1。本次公告特点如下:
1、通过率67%。393批次申报燃料电池汽车产品12款,通过8款,对比392批次的100%通过率有所降低,但高于此前50%上下的目录情况。
2、集中度回归分散。单家车企最高申报数及通过数均为2款,单家配套商最高配套商也为2款,大部分企业基本只申报或配套1款产品,在以往的批次中这样的情况也较为少见。
3、4款重卡为通过。本次未通过的4款产品又全部是重卡。
4、氢能汽车申报低潮。393批次的申报数及通过数显示,目前燃料电池汽车仍未走出申报数与通过数双底的情况,显示出行业活跃度较低。
整车企业方面,共6个车企登上本批次目录,其中金龙联合与郑州宇通通过了2款产品,其余企业均通过1款。产品类型方面,重卡及重卡底盘各1款、专用车3款、客车3款。配套企业方面,同样也有6个燃料电池企业提供了配套,其中上海上氢与重塑能源配套各2款,其余企业各配套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