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富氢能发布公告称,公司签署了三份国内及欧洲市场的制氢装备销售协议。
国富氢能董事会宣布,于2026年3月27日,公司与鹭岛氢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鹭岛氢能”)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A”),内容有关提供PEM制氢BOP系统,对价为人民币19.32百万元。
于2026年3月30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GF Hydrogen Europe GmbH与RCT GH GmbH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B”),内容有关提供两套2.5 MW制氢系统,对价为1.86百万欧元;及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C”,连同销售协议A及销售协议B统称该等“销售协议”),内容有关提供一套5MW制氢系统,对价为1.4百万欧元。
国富氢能表示,公司于2023年与鹭岛氢能建立PEM电解水制氢领域战略合作关系,形成“核心部件研发+系统工程转化”的互补格局。双方联合研发的高压兆瓦级PEM制氢装备已在新疆综合能源站稳定示范近两年,开发的PEM-ALK混联制氢工艺和模块化集成方案得到业主高度认可,表明双方合作已从研发示范走向工程应用阶段。近期,协同鹭岛氢能中标辽宁华电调兵山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PEM制氢系统标段,负责该项目BOP研制及系统集成,显示产品与技术已获得大型绿色燃料项目的市场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