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浙江各地接连公示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清单,截至目前,已有共7个城市共16个储能项目纳入清单、总规模合计1064MW。
据了解,2024年4月浙江省发改委印发的《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配方案》提到,对浙江省的11个区市列入项目建设计划,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试验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开展补偿,总规模不超过130万千瓦。资金来源为历年电力直接交易结余资金,总额约7.15亿。2024-2026年补偿标准分别为200元/kW·年、180元/千瓦·年、170元/kW·年。
从目前公布清单来看,其中杭州和绍兴分别有4个储能项目纳入,补偿规模分别为205MW和156MW。金华、湖州、温州分别有2个储能项目进入清单,补偿规模分别为300MW、150MW、150MW,另外嘉兴和余姚分别有一个项目。
杭州项目分别为太湖源镇80MW/160MWh储能电站,、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萧山经开区热电地块电网侧储能项目、萧山发电厂电化学储能电站(第一阶段50MW/100MWh)。
绍兴包括上虞35kV直挂式储能项目、龙能电力上虞区100MW/200MWh储能项目、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二期)。
温州包括国能浙江温州梅屿新型储能电站、温州乐清湾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