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规划目标到2022年,完成氢能产业链关键企业布局,落实一批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及示范应用。环卫领域新增、更换车辆中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不低于10%;公交、物流、工程服务、仓储、港口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不低于3000辆;燃料电池乘用车在公务用车、出租车、共享租赁等领域示范应用达到百辆级规模。氢能及燃料电池在电力、热力等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建设绿色氢电综合调峰示范应用电站1座,建成加氢站不少于30座。氢能产业实现产值预计200亿元以上。
到2025年,初步建成广州氢能枢纽、产业集聚中心和比较完整的氢能产业链,形成氢能装备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一些氢能产业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建成检测检验环境、科技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氢能基础设施布局、产业配套比较完善,形成粤港澳大湾区氢能运营中心。培育广州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企业超过100家,其中年营业收入突破50亿元的1—2家。公交、环卫领域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不低于30%,燃料电池乘用车实现千辆级规模的商业化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仓储、港口等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氢能及燃料电池在电力、热力等领域实现小规模应用,在轨道交通、船舶、航空实现示范应用。建设绿色氢电综合调峰电站4座,建成加氢站不少于50座。氢能产业实现产值预计600亿元以上。
到2030年,广州市将建成集制取、储运、交易、应用一体化的氢能产业体系,氢能与电力、热力等共同支撑二次能源供给。建成大湾区氢能研发设计中心、装备制造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市场运营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在核心部件、电堆、系统集成、测试认证服务、整车开发等环节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在每个环节形成1—2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燃料电池固定发电系统在储能、备用电源、分布式能源和冷热电联供等领域的装机量累计5万套,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在汽车、轨道交通、船舶、航空等领域的装机量累计超过10万套。建设绿色氢电综合调峰电站不低于10座,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氢能产业实现产值预计2000亿元以上。
泰安市:
产业规模跨越提升。到2022年,储氢关键装备实现量产,电池重要零部件基本实现自主化,氢能产业链年产值10亿元。到2025年,培育国内领先的企业2—3家,氢能产业链年产值达到30亿元。到2030年,培育出国际先进的龙头企业,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拥有全产业链研发实力和工业化生产能力,形成集群带动的跨越发展势头。核心技术不断突破。“十四五”期间,产业创新平台实现突破,初步形成涵盖产业全链条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能力。突破纯水电解制氢设备的集成设计及制造技术,开发出70兆帕高压车载储氢系统、70兆帕加氢站关键设备和技术。全面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显著降低应用成本。到2030年,燃料电池技术国际先进,高效的氢气储运加技术成熟度和可靠性大幅提升,并实现规模化应用。应用领域持续扩大。力争到2022年,建成加氢站1座,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行规模达到50辆,物流车、重载汽车实现一定规模示范;燃料电池实现在专用应急电源、通信基站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开展风光电解氢气,氢能混入天然气管网等民生用气、调峰用气的应用示范。
到2025年,累计建成加氢站3座,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到300辆,乘用车实现规模示范;扩大氢能在电力、热力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30年,累计建成加氢站7座,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到1500辆。
青岛市:
到2022年,培育超过5家氢能相关企业,氢能产业年产值达到5亿元;
到2025年,培育超过10家氢能相关企业,氢能产业年产 值达到200亿元;
到2030年,建设50座加氢站,培育超过20家氢能相关企业,氢能产业年产 值达到约500亿元。
积极加入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城市计划,鼓励在西海岸新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开通燃料电池公交示范线路,投50辆左右的燃料电池公交车。到2030年,完成燃料电池物流重卡的商业化应用,实现远途运输专线的零排放、零污染。
在空间布局方面,依托青岛(即墨)汽车产业新城和莱西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燃料电池汽车和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企业。
舟山市:
到2022年:通过技术突破、产业培育和推广应用,力争氢能在海洋应用领域逐步走在全国前列。引进5家以上国际或国内有较强竞争力、技术领先的氢能制备、储能企业;引进5家以上氢燃料电池海洋应用相关企业或项目;建设加氢站2座以上(包括综合供能站);示范运行氢能公交车15辆以上;新建或改造船舶20艘以上;推进氢燃料电池港区集卡、叉车等应用;与国内研发机构、学校、民间组织、产业技术联盟等合作,成立舟山海洋氢能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等。
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氢能海洋应用示范试点。氢能产业年产值突破50亿元;建成5座以上固定式加氢站(包括综合供能站);示范运行氢能公交车50辆以上;氢能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突破30家;新建或改造船舶100艘以上;氢能海洋应用的技术研发实力显著增强,应用领域进一步量化推广,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展望到2035年: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氢能海洋应用示范城市——“海上氢岛”基本建成。依托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结合应用,氢能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达到10%以上,基本实现能源综合利用自给自足;氢能制备、储运、应用等各环节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制造能力完备,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完善,氢能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储能发电、热电联供等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行业健康发展,最终形成“氢能社会”。
平湖市:
意见提出到2022年,以关键核心部件、燃料电池电堆、动力系统集成等核心装备制造和制氢、储氢、运氢、加氢为重点,引进和培育5家以上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企业或项目。在应用示范层面,推动燃料电池公交车、燃料电池物流车及燃料电池产品实现市场化规模应用。到2022年,开通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线路5条以上,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占新能源公交车总保有量的30%以上,全市运行氢能汽车150辆以上。
雅安市:
计划建设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一座,打造国内首条自主研发的超级电容绿色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线路,项目第一期拟投入运营1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